2022-03-21 21:37:00
一件件价值不菲的奢侈品
莫名变成了“赝品”?
原来竟是自家保姆
为了偿还外债
玩起了“狸猫换太子”
9月28日,李女士来到普陀区真如派出所报警称:家中一只专门定制的迪奥包被换成了仿制品,后经整理又发现另有多件奢侈品品牌包和项链戒指被盗。
市民李女士:
我最近用包的时候,突然发现迪奥包上女儿的绣字不见了,这才发现这是个假包。之后检查了其他的包,还发现爱马仕、迪奥两个假包。
此外,还发现香奈儿的戒指、蒂芙尼的项链被偷了,一根梵克雅宝的项链被换掉了,总金额加起来应该20万左右。
根据李女士提供的线索
民警结合现场走访
很快发现刚从李女士家辞职的
家政人员钟某有重大嫌疑
一路循线追踪,当天下午,民警就在新村路某医院内将钟某抓获。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钟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在李女士家从事家政工作期间,用赝品偷换真品,以及盗窃名贵首饰的犯罪事实。
家政人员钟某到底为何
“狸猫换太子”?
原来钟某背负了
不少小额贷款的债务
眼看还债日子一天天逼近
于是想到变卖雇主李女士家财物
来变现
今年6月27日,钟某借打扫卫生的机会,悄悄将李女士家的一只某奢侈品牌包带走,并来到嘉定区的某二手奢侈品店铺,谎称是自己丈夫的包现在不用了,以5700元的价格卖给了该店老板杨某。
观察几天后,钟某发现李女士没有发现,便逐一用手机将奢侈品拍照,网上寻找同款“赝品”,后调换后将真包销售。今年8月20日、9月7日、9月17日,钟某使用同样的作案手法,将事先买好的假项链和假包替换了李女士家的真项链和真包。
下面这个爱马仕包,原价15万元
被钟某用1千多元的赝品替换掉以后
以7.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二手奢侈品店
犯罪嫌疑人钟某:
我先把真包拍好照片发给我微信上的卖家,问她这款包包你有吗?她要是回答我有的,我就问下多少钱,算一下跟真包的差价。
迪奥的包包我当时其实没注意它后面的绣字,当我卖掉的时候,收包的人跟我说有绣字,但那时候我已经到了还款日期,就只能卖掉了。
据钟某交代
盗窃所得的奢侈品
除了自留一根项链外
其余均被其卖给了二手店老板杨某
所得赃款已被其用来偿还债务
当晚,民警在抓获钟某的医院内找到了李女士被盗的一根某奢侈品牌项链,并在杨某的协助下将李女士被盗的物品悉数追回。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不要轻信
所谓低价正品奢侈品包包的诱惑
忽视了法律风险
普陀分局真如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李栋:
(一旦你买的低价包涉嫌赃物),那它很可能被依法调回还给真正的主人。同时,你支付出去购买包的金额要通过冗长的司法途径来追回,甚至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目前,犯罪嫌疑人钟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延伸阅读:
住家保姆凌晨2点多坠楼身亡其家属索赔130万!法院判了
一个凌晨,在温州一户人家做住家保姆的蔚某在阳台坠楼身亡。
家属以其是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为由,将雇主刘某夫妇告上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共计130万余元。
近日,乐清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日常工作是照顾1岁多女孩
凌晨两点多坠楼时并未在工作
意外发生在2020年11月24日凌晨,乐清市公安局接到市民报警称,路边躺着一个女子,地上流了很多血。等到民警和救护车赶到现场,女子已经身亡。
后经确认,坠楼身亡的正是蔚某,湖北人,快50岁了,在刘某夫妇的家当保姆4年了。
庭审中,死者家属称,蔚某受刘某夫妇雇用,双方已形成劳务关系,其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蔚某长期超负荷工作,很可能是由于过度劳累才会意外坠楼的。
刘某夫妇称,蔚某是在凌晨两点多坠楼的,事故发生时并未从事劳务活动,因此本案不属于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损害;其次,蔚某的日常劳务就是照顾1岁多的小女儿,陪同睡觉、吃饭、走动等,其劳务工作较为轻松并不繁重,家中其他家务均是由另一位阿姨负责,且家中一直配备洗衣机、洗碗机等智能设备。
另据法院查明,同年12月3日,公安局根据现场走访及勘验,排除了他杀的可能,并出具非正常死亡证明。
蔚某遗体火化后,刘某夫妇支付遗体冷藏押金、代付死者家属住宿费及向死者家属转账等共计17000元。
蔚某坠楼原因不明
难以认定雇主对其身亡存在过错
法院经审理认为,蔚某坠楼时间为凌晨2时30分左右,坠楼原因不明,无证据证明当时她有受雇主指令或要求从事具体劳务,且根据其保姆工作内容,亦无法得出其在该时间段有从事劳务的工作习惯,因此无法认定蔚某死亡与从事劳务具有因果关系。
与此同时,蔚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刘某夫妇家从事住家保姆多年,对于工作环境应较为熟悉,事发房屋亦未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现蔚某坠楼原因不明,难以认定刘某夫妇对蔚某死亡存在过错。
综上,法院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以认定蔚某是在从事劳务过程中死亡或刘某夫妇对于其死亡存在过错。最终,法院根据公平原则,综合刘某夫妇自愿补偿原告50000元等情节,判决他们补偿死者家属50000元,并驳回死者家属的其他诉讼请求。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如家政服务人员或其家属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必须举证证明雇主对于家政服务人员受伤或死亡存在过错。
本案中,死者家属认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并未提交充足有效证据证实雇主对事故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法院对该诉请不予支持。
建议给雇用的劳务者
购买意外伤害险
上海澜亭(杭州)律师事务所黄金苹律师表示,一般这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如果劳务者是在劳务工作中受伤乃至身亡的,雇主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而如果劳务者自身存在过错的话,也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的。
在这个案子中,有证据证明,劳务者的死亡时间在凌晨,并不在工作时间内,且不是因为提供劳务而导致的坠楼死亡,所以法院这样判确实是有法律依据的。
不过以往黄律师代理过的案件里,也有被雇用的劳务者在工作途中车祸死亡,而由雇主赔偿100多万元的实例。
黄律师建议,雇主最好从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聘请劳务者,并签订相关的合同,如果私人雇请劳务者最好能给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对其做好安全教育,雇用保姆时,更应该要注意高楼层防坠落以及地面防滑等安全问题。
作为被雇用者来说,也最好请雇主为自己购买相应的保险,并加强自己的安全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