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收监管函:未及时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等

2021-12-20 15:35:01

专注新闻报道 http://www.qjklp.cn

  12月20日,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东方锆业及相关当事人许刚、冯立明、谭若闻下发监管函。公司未在2016年2月与澳大利亚Image公司签订协议三年后重新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未及时披露交付或过户事宜直至在2021年8月7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报中才予以披露,且披露的工商变更日期有误;未及时披露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资产的相关情况,违反了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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